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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物业多管闲事!又一住户被拘留了!最高罚款10000元!

因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拿到住宅楼内充电引发火灾

广州天河区一男子被拘留10天


业主请注意!

乱停乱放、在楼道充电、

飞线充电、室内充电……

这些行为已被明确禁止

最高可罚10000元!


被拘留10天!

广州一男子“带电池回家充电”酿祸

天河区龙田大厦内一住户厨房内

电动车电池发生自燃


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验

天河警方确定该起火灾起火原因为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

发生故障

致使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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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吴某某明知不能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拿到住宅楼内充电的情况下,还继续该行为,并且未加看管导致火灾起火,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所幸无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天河警方决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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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因电动车违规充电被拘留的

并非个案


苏州常熟市一居民楼3楼发生火灾。消防到场后发现,房东与邻居三人正进行扑救。消防员立即铺设水带,延伸至起火楼层进行灭火,经过约5分钟的处置,现场火势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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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间墙体内不断有烟雾冒出,消防员对房内装修板进行拆除,防止存在阴燃现象。现场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此次火灾是由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吴某某在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一民宅内为其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火灾。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将火扑灭,无人受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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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消防救援大队认定此次火灾原因是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广州越秀警方决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



通州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张庆宝自2021年7月开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多次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给其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同年9月2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庆宝在屋内南侧阳台再次给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楼道、外墙和室内安装装饰火灾损失人民币98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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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已被明确禁止!

最高可罚10000元


2021年8月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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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

↓↓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者最高可处罚10000元

违反《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

楼梯间、疏散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

这是大家紧急情况下重要的逃生通道

尤其不能在里面设置一些线路

放置电动车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内充电

都很危险!

一旦发生火灾

就会影响人员疏散和逃生

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

起火速度快,燃烧猛烈

让人猝不及防

一起来看这些事故画面


温馨提示:

1.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多次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失水,严重的会导致电池过热鼓胀,引发爆炸。

2.不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进行充电,或从室内拉“飞线”到室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源线易受损引发火灾。

3.在使用过程中,不要私自更换电动自行车电池或购买不同型号的充电器。参数型号的不匹配将导致充电过程中电压过高,电池失水加剧,快速升温引发爆炸。

4.不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以免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造成人员伤亡。

5.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电池,不要私装防盗器,增加用电负荷。电动自行车发生故障后,要交给专业人员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