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小区武汉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国家没有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了一个,但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的一级标准不如有些省、市住建局物业处制定的标准更有法律效力。普通住宅小区武汉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
(一) 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二) 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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